葵花籽油苯并[a]芘超标,要注意小作坊生产食用油 2021年8月2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通告中显示,赤峰市红山区的一批葵花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1.4μg/kg,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大限量值为10μg/kg。
苯并[a]芘超标将影响人体健康。苯并(a)芘是一种突变原和致癌物质,从18世纪以来,便发现与许多癌症有关。其在体内的代谢物二羟环氧苯并芘,产生致癌性的物质。
不过大家也不必太过担忧,苯并(a)芘致癌需要足够的量和足够的时间,而且苯并(a)芘在人体内代谢速度较快,一般情况下不会形成累积。
食用油中为何会出现苯并(a)芘?
苯并(a)芘属多环芳烃类环境污染物,广泛分布在自然界,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中均有存在。出现苯并(a)芘的原因较复杂,从原料至加工、储存、运输的各环节都可能产生污染。
从原料生长过程中来看,食用油中出现苯并(a)芘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油料植物在生长过程中吸收土壤、水和大气中污染的多环芳烃,二是油料植物和微生物可合成微量多环芳烃。
而在加工环节,可能是生产中关键工艺控制不当。首先是粗加工环节,如油料原料受到污染。其次是精加工环节,一是高温蒸炒加工时油料发生热解或热聚反应形成苯并(a)芘;二是油脂加工中受到设备中润滑机油和不合格食品包装材料等的污染;三是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添加助剂可能受到苯并(a)芘污染。
但是总结这些年不断出现的食用油安全问题,除了原料因素外,目前看来,苯并(a)芘超标的主要原因还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比如部分小企业生产设备落后,生产过程操作不当,导致处理原料时温度过高。
食用油“不合格”在哪?
食用油作为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也是日常监管中的重点食品。苯并(a)芘是食用油常见不合格指标。除此之外,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溶剂残留,偶见铅、抗氧化剂(TBHQ)等也是*常见的不合格指标。根据《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05),对这些常见的不合格指标进行的严格控制。
食用油过氧化值及酸价可判定食用油氧化变质的程度,这两个指标都与食用油的储藏方式有密切的关系,因此根据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应将酸价限制在≤3mg/g,过氧化值≤0.25。
食用植物油溶剂残留是指浸出法工艺制取的植物原油精炼后成品油中溶剂脱除不彻底所残存的微量生产性溶剂。如果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过高,长期接触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有损害。
食用油是*容易氧化的食物之一,阳光照射、高温都会加速食用油的氧化酸败,不仅影响口感、还会损坏营养价值,产生对人体有害成分。因此,为了防止油脂氧化变质,延长产品的货架期,油脂中会添加适宜的抗氧化剂。我国食用油中使用*多的抗氧化剂为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允许*高使用量为0.2g/mg。
食用油一般使用花生、玉米、小麦、豆类、坚果类、肉类生产,这些都容易遭到黄曲霉毒素的污染。黄曲霉毒素是黄曲霉和寄生曲霉的代谢产物特曲霉也能产生黄曲霉毒素,产生的黄曲霉毒素主要有B1,B2,G1,G2 以及另外两种代谢产物M1,M2。其中B1是*危险的致癌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油中的*大限量为20μg/kg。大米其他食用油(油香油,菜籽油大豆,葵花油、胡麻油,茶油麻油,玉米胚芽油米糠油,棉籽油)*大限量是10ug/kg。
目前,我国油脂行业整体加工技术设备水平已经很成熟,一般情况下,只要生产商严格按专业规范及国家卫生标注来进行加工生产,其加工出来的成品食用油就能满足国家关于食用油标准要求。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和管控机制,特别是对一些小作坊式食用油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在选择食用油时选择正规厂家、正规渠道。从营养均衡角度来说,可以轮换尝试不同油品。
推荐产品
相关阅读